关于修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更好地适应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实际需要,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布了《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现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教指委发[2017]04号)的通知要求,将修订培养方案工作布置如下:
请各相关培养单位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的基本要求(见附件),结合实际情况,从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和培养方式等方面修订本单位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并于2017年6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bjguo@mail.ccnu.edu.cn.(电子版)。学校将于6月30日前将各领域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上报全国教指委。全国教指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培养院校提交的培养方案进行审议,并反馈审议意见。新培养方案将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行,原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领域和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将同时废止。务请各相关培养单位重视此项工作并及时制定培养方案。
附件: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修订).doc
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7年4月10日